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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報名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世新大學(以下稱「本校」)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個資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向台端告知下列事項,請台端詳閱並同意本校於下列事項範圍內,得蒐集、處理及利用台端資料:

  1. 蒐集之目的: 本校為辦理各項招生作業,依據個人資料之特定目的項目一○九-教育與訓練行政及一三四-試務行 政蒐集報名考生之個人資料。
  2. 蒐集之類別:
    • 基本資料:(C○○一、C○○三、C○一一、C○二一、C○二三、C○三三、C○五一、C○五二、C○五三、C○六四) 蒐集資料如報名表所列,包含姓名、報考系所組(或運動項目)、國民身分證或居留證或護照號碼、出生日期、照片、性別、報考學歷、緊急聯絡人、住址、E-mail、聯絡資訊、兵役、任職 康情形、轉帳帳戶、各類特殊身分證明及特殊考生需求等。
    • 申請特殊應考服務 (C一一一) 除前款基本資料外,另加申請特殊應考服務考生(身心障礙考生、突發傷病考生等)所需之健 紀錄及應考人紀錄,僅提供應考服務之依據,不作為其他用途。
  3. 個人資料之運用:
    • 資料蒐集後,個人資料會建置於招生系統內,由本校相關單位依權責管理及於業務相關地區利 用。凡報名本招生之考生,即表示同意授權本校使用考生之報名資料予(a)考生本人、(b)招生系組 、(c)辦理招生、錄取生報到或入學資料建置之相關單位(紙本或電子檔案)。
    • 各項入學招生試務階段,如需以姓名公告(如面試名單或錄取為正、備取生時..),考生姓名將 會公告於本校網頁上。
    • 錄取考生之個人資料將轉為本校之入學資料。
  4. 個人資料使用限制與保密:
    • 本校招生系統所儲存之考生個人資訊資料庫是在安全之控制區域並限制其存取。
    • 因社會秩序與公共安全,如有其他司法單位要求本校提供特定個人資料時,將視司法單位為正 式合法的程序。
    • 除非獲得考生本人允許或法律要求,本校絕對不會任意將考生之個人資料出售、分享、出租或 交換給其他團體或個人。
  5. 自我保護措施 請妥善管理查詢資訊,勿提供給任何人。在登入本系統使用相關服務結束時,請務必做關閉瀏覽 器視窗的動作。假如您是與他人共用電腦或使用公共電腦,離開時務必要關閉瀏覽器視窗,以防 止他人讀取您的個人資料。
  6. 個人權利
    • 考生得向本校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請求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 利用及請求刪除,若欲行使上述權利,請洽:02-22361719個人資料保護聯絡窗口。
    • 若考生提供的個人資料不夠完整或不正確,致自身權益受損時,概由個人負責。
    • 除法令另有規定或主管機關另有要求外,若考生向本校提出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個 人資料之請求,妨礙本校執行職務或完成前項蒐集目的,或導致本校違背法令或主 管機關之要求時,本校得繼續蒐集、處理、利用或保留個人資料。
  7. 本告知事項如有未盡事宜,依世新大學招生簡章、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網路報名

  1. 經貴校向本人告知上開事項,本人已清楚瞭解貴校蒐集、處理或利用本人個人資料之目的及用途,並同意貴校於上開告知事項範圍內,得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資料。
  2. 本人對本招生簡章內容及相關規定已詳細閱讀並同意遵循,爾後若因本人違反簡章各項規定而影響入學資格或相關權益,概由本人自行負責。
  3. 網路報名所登錄資料均確為本人所有,各項資格或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冒用、不實、撤銷等情事,願負法律責任並接受校方撤銷考試及錄取入學資格等處分。
  4. 本人同意校方將報考之個人資料檔案,依「個資法」之規範,為合理且必須之應用、查詢,如報名、成績、錄取、入學報到…等事宜。